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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位置:網(wǎng)站首頁 > 新聞中心 > 公司動態(tài)柴油發(fā)電機組電瓶的注意事項
時間:2015/3/10 10:03:39 來源:鷹潭市康輝機電有限公司 瀏覽率:
柴油發(fā)電機組電瓶的注意事項,為安全起見在維護電池時應穿上防酸圍裙和戴上面罩或防護鏡,一旦電解液不慎濺落在皮膚或衣物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電池在剛隨機送達用戶處時是干的,因此在使用前,應加入已均勻混合的正確比重(1:1.28)的電解液。把電池格頂蓋旋開,緩緩注入電解液直到位于金屬片上部兩刻度線之間并盡量接近上刻度線止。加好后,請不要馬上使用,應先讓電池停放15分鐘左右。
在第1次給電池充電時,應注意連續(xù)充電的時間不應超出4小時,充電時間太長會對電池的使用壽命造成損害。
當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時,充電時間允許適當延長:
電池存放時間超過3個月,充電時間可以為8小時
環(huán)境溫度持續(xù)超過30℃(86°F)或相對濕度持續(xù)高于80%,充電時間為8小時
如電池存放時間超過1年,充電時間可以為12小時
在充電行將結束時,應檢查電解液的液位是否足夠,必要時可加入正確比重(1:1.28)的標準電解液.
在第1次給電池充電時,應注意連續(xù)充電的時間不應超出4小時,充電時間太長會對電池的使用壽命造成損害。
當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時,充電時間允許適當延長:
電池存放時間超過3個月,充電時間可以為8小時
環(huán)境溫度持續(xù)超過30℃(86°F)或相對濕度持續(xù)高于80%,充電時間為8小時
如電池存放時間超過1年,充電時間可以為12小時
在充電行將結束時,應檢查電解液的液位是否足夠,必要時可加入正確比重(1:1.28)的標準電解液.